自治区质监局近日公布红木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,合格率46.1%。自治区质监局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,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红木家具缺少产品保证文件,在用材和质量方面的问题并不明显。
据悉,此次抽样检验覆盖了凭祥、东兴102家生产企业,共抽查102家企业的102批次样品,合格样品47批次,总体合格率46.1%;不合格样品55批次,不合格样品检出率53.9%,不合格样品仅有3批次属于“实际用材与标称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不符”的问题,其他不合格的原因都是没有产品保证文件。
何为红木家具产品保证文件?负责此次抽查工作的广西质检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国家强制性标准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规定,红木家具产品在交付时应提交相应的产品保证文件,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、产品质量明示卡、产品合格证(俗称“一书一证一卡”),当产品因用材纠纷进入司法鉴定时,受检产品应具有“一书一证一卡”。因此,出售的红木家具只要没有产品保证文件,哪怕用材没有问题也属于不合格。
当前,由于我区红木家具生产加工企业大多是规模小的私营企业,对国家强制性标准认识不足,普遍没有按要求编制和提供产品保证文件。“红木家具大都比较昂贵,为保障权益,消费者应该购买证件齐全的合格产品。”自治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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